青岛海关侦破走私旧变速箱等固体废物案(图)
图为:关员现场查获禁止进口洋垃圾 吕日光/摄
图为:伪报为“再生铝铸件”的废旧汽车零件 青缉/摄
近日,青岛海关缉私局侦破一起走私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案,查扣车用旧变速箱等固体废物68.84吨,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
此前,一票申报为“再生铝铸件”的进口货物引起青岛海关查验关员注意。这批货物由山东滨州某公司自境外装运,在滨州申报,由青岛前湾港区进境。货物除包装纸箱上层覆盖少量铝铸件外,其余货物为未拆解的报废变速箱等汽车零部件。
青岛海关缉私局接到线索后,经过综合分析研判,锁定一个以犯罪嫌疑人于某某和沈某某为首的走私固体废物犯罪团伙。海关缉私部门制定周密行动计划,出动警力30余人,分成4个行动小组,赴滨州、深圳、东莞、广州等地同时开展行动,抓获于某某在内的犯罪嫌疑人4名,另1犯罪嫌疑人沈某某在海关缉私警察追逃强压下主动投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于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明知进口货物为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的情况下,自境外采购车用旧变速箱及壳体等货物,委托嫌疑人沈某某为首的通关团伙,采取伪报品名、税则号列的方式走私进口,共涉及禁止进口固体废物68.84吨。
走私进口固体废物危害国家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五十二条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唐昊远、刘婧/文)